
项目公告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机务段购置6A故障维修试验台竞争性谈判采购
(项目编号:CMEETC-267XF131EE920)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机务段购置6A故障维修试验台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机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购置6A故障维修试验台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次采购的内容为:
A01包:包件名称: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机务段购置6A故障维修试验台;包件内物资(设备)项数详见采购公告附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 A01包:包件名称;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机务段购置6A故障维修试验台
3.1.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具备机车车载安全防护系统(6A子系统)生产资质或维修资质。
3、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能满足机车原设计下的运用要求。
4、供应商所用绝缘材料符合相关规定,使用材料符合防火标准;系统检修后质量标准参照国家和铁路行业现行评定标准,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满足相关消防及铁路行业质量管理要求。
5、供应商需提供一名售后人员,常驻丰台机务段现场,指导设备的维护以及使用。
3.1.1.2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2023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3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任一年度在国内同类物资的业绩,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1.1.4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16时00分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通过以下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http://supplier.cmeetc.com:8089/?projectid=3dfed6e1f18441fd8fa62a0c8b694e0e(此网址只针对本项目,不作为其它项目报名接口)进行注册,如有已注册账号请直接登录。
4.2.1. 请确保填写的注册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注册成功后请重新登录账号进行购买标书操作。
4.2.2. 请确认所购买采购文件的项目包号,确认后点击“购买”,在资格认证附件中上传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自拟)③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请将所有资料盖章后扫描为一个PDF文件上传至资格认证附件中,在付款凭证截图附件中上传采购文件款汇款凭证截图(注:采购文件价款须公对公汇款,个人汇款无效)。
4.2.3. 附件上传后点击“确定”显示待审核状态,请供应商关注后续动态,如审核不通过请根据提示及时修改,如审核通过请查看邮箱领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2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
帐 号:9558850200000825807。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5日0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机务段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西北里75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10-51850137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联系人:张博、刘伟、李晓茹
电话:010-88018617-8034
8.其他
8.1供应商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将纳入国铁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限制参加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1)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串标、围标或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提供虚假资料从而骗取合同、干扰采购、扰乱供应的。
(2)供应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供应假冒伪劣产品,将返修品、残次品、报废品作为新品供应,性质严重的。
(3)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产品的溯源证据材料,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4)供应商存在其他不良行为的。
8.2供应商及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采购程序、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受理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实名向采购方提出。
8.2.1提出时间:①对采购文件的异议应在谈判程序开始3个工作日之前提出;②对采购程序的异议应在现场或异议人应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③对采购结果的异议应在采购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8.2.2提出方式:发送邮件,异议接收邮箱:262988511@qq.com,联系电话:010-88018617-8034。
8.2.3异议函件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②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③异议人的请求及主张;④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⑤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⑥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2.4异议函件内容不全或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 异议所涉及物资采购活动非采购人管理范围的;
(二) 异议人不是所异议物资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物资采购活动无利害关系的;
(三) 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提出异议的;
(四) 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 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8.2.3款规定的;
(六) 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 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 异议事项正在调查、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8.2.5供应商及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监督部门提出异议,异议内容请发送至262988511@qq.com,监督部门将按照受理时限规定和调查结果进行答复。
附件1
采购公告附表(项目编号:CMEETC-267XF131EE920)
|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图号/材质 |
计量单位 |
预估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A01 |
1 |
\ |
6A视频监控及记录系统 |
详见第五章 |
台 |
1 |
2026年12月前 |
丰台机务段 |
|
|
A01 |
2 |
\ |
6A高压绝缘检测系统 |
详见第五章 |
台 |
1 |
2026年12月前 |
丰台机务段 |
最高限价15万 |
|
A01 |
3 |
\ |
6A火灾防护检测系统故障维修试验台 |
详见第五章 |
台 |
1 |
2026年12月前 |
丰台机务段 |
最高限价15万 |


